时间:2018-07-13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当年6月份工资发放情况核算。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核算,于每年7月份按照新的缴费金额自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中进行扣缴。全校教职工本月工资账户中,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扣缴金额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故工资发放金额发生变化。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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