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06-01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党员发展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和学校党校拟举办2020年上半年线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成绩合格,培养期满一年以上,经党组织考察,已经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2.2020年在疫情防控中“火线入党”的党员。

二、承办单位及培训时间

1.基础医学院与法医学院党委、基础医学院与法医学院党委分党校:承办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6月初开展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三全学院党委、三全学院党委分党校:承办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自行安排。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1.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借助钉钉软件进行。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分组研讨、自学、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形式。

2.分组研讨和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行组织安排。

3.学习内容

内容

主讲

弘扬革命精神,铸造高尚情操

魏文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侯建国

从党史看使命担当

李照勇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史 伟

十九大党章解读

李孟卿

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的讲话《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自 学

分组研讨、实践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


四、培训安排与管理要求

1.精心组织培训。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学员选送的相关组织与协调工作,同时选派1名教师党员任带队老师,全程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另选1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作为学生助理,协助做好人员考勤、分组讨论、分发和收交材料等工作。

2.严明培训纪律。因事请假者,必须征得学院带队老师批准,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学时以上的取消培训资格。要确保培训期间的线上课堂秩序,对培训期间干扰线上教学秩序的学员,及时通报给所在单位,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

3.开展分组研讨。各单位要组织每一位培训学员至少开展2次讨论活动,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2学时。讨论要分组进行,为确保讨论质量,建议每组学员以15人左右为宜。

4.组织好社会实践活动。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为主题,党课培训期间,各单位可要求发展对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线上线下辅导中小学生、为社区或村里做公益等社会公益类实践活动,或者开展参观网上纪念馆等,形式和内容不限,活动时长不少于2学时。

五、相关材料报送和考核办法

1.培训开班前发送的电子版材料。

5月29日前各单位将培训带队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基础与法医学院党委王海涛老师(联系电话3831400,13598729686),邮箱地址:kinghaitao@126.com,各单位培训带队教师请于5月29日前加入“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负责人微信群”,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入群二维码详见附件2。

6月1日前将《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地址:kinghaitao@126.com

2.培训结束后报送的纸质材料。6月10日前,各单位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附件4)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基础与法医学院党委王海涛老师处(学校南校区老实验楼东配楼二楼239房间)。

3.结业考核办法。此次结业考核包括学习考勤、分组研讨、学习心得和社会实践活动四部分内容,其中考勤成绩占20%,研讨成绩占30%,学习心得占20%,社会实践活动占30%。考核合格者将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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