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河南医药大学2025年财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5-08-01 来源:人事工作部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医药大学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学科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7个门类,学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2个,河南省A类特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8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16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校ESI排名在全国医学类高校位居第35名。

现有本科专业39个,涵盖临床医学门类下开设的7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9门,河南省各类精品课程49门,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31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4个、教学团队7个。拥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16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22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管理岗A。代码:3701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2024年、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专业要求: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二)管理岗B:代码:3702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2024年、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专业要求: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我校官网或人事工作部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通知,按要求做好相关事宜(若本人未能及时阅读相关通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0日。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2.本科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3.《2025年财务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硕士报名表》(见附件2);4.毕业生成绩单;5.考生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xycwc@xxmu.edu.cn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尚未毕业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正式聘用前应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应聘岗位所需的财务、会计等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相关会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831632(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0373-3029163(人事工作部)

0373-3831851(人才工作处)

监督电话:0373-302944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人才工作处 人事工作部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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