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5学年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奖励项目推荐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28 来源:教务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树立教学典范,提高教学质量,奖励和表彰在教学一线上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和成绩显著的临床教师,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新乡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字〔2022〕5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5学年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奖励项目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2023—2025学年承担我校临床教学(全过程教学、实习)任务的实践教学基地。

二、推荐奖励项目

(一)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承担临床带教的一线教师。

(2)按承担教学任务量推荐,2023-2025学年年均带教20名学生可推荐1人,推荐指标见附件1。

(3)优秀指导教师填写河南医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

2.评审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教龄3年以上。

(3)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兼任行政职务的教师不参加本教学奖的评选。

(二)优秀教学管理奖

1.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各单位直接推荐参加“优秀教学管理部门”、“优秀科教科长”、“优秀教研室”的评选,每单位分别推荐1个。

(2)共评选10个“优秀教学管理部门”、10名“优秀科教科长”、10个“优秀教研室”。

(3)优秀教学管理部门、优秀教研室填写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附件3),优秀科教科长填写优秀科教科长推荐表(附件4)。

2.评审条件

(1)对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管理认真规范,教学保障体系健全。

(2)教学氛围浓厚,教学风气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进取,不断创新。

(3)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圆满完成各类教学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教学竞赛,临床技能竞赛)。

(5)按时完成出科考试成绩、实习鉴定等教学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6)优秀科教科长须在教学管理岗位从事3年以上管理工作。

(三)奖励

对评选为优秀指导教师和获得优秀教学管理奖的个人和单位发放荣誉证书并下发文件进行通报表扬。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电子扫描件和Word版申报表打包一并发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邮箱:xyjwcsxk@xxmu.edu.cn。

教务部   

2025年7月28日

河南医药大学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河南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