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来源:研究生学院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级评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评价机制、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并通过结项鉴定(教研〔2026〕51号),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若申报成果未能列入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学校可推荐1-2项成果,这些申报成果应成效突出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申报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申报等级评定时,其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成果(或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各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3.成果第一完成人要严格按照《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指标》(附件1)提出申报等级。其中,申报特等奖的成果,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系统性、原创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实践检验,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育人成效具有显著效果。

三、推荐要求

推荐成果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研究生导师倾斜。

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成果评定

(一)评定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5.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注重成果的教学实效与实践导向。

6.坚持公平公正。在推荐、评定等各环节,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流程,评定过程严格保密,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申报书和附件组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6年报奖材料_10472河南医药大学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

2.本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材料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各培养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将汇总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底。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下午16: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点:西校区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邮箱:hypybgs@qq.com

电话:0373-3831185

联系人:崔朝初 张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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