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函〔2022〕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请务必于2022年1月16日前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至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 人:王 鹏
联系电话:18603730366
邮 箱:749292516@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2、高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清单。
3、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明细备案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