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出国(境)证件自查及系统录入的通知

时间:2022-01-14 来源:国际交流处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新乡医学院外事管理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持有出国(境)证件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证件自查和系统录入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人事代理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月14日至20日

三、录入类型

个人因私办理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四、分类管理

人员证件实行分类管理,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管理,高级职称人员由人事处管理,其他人员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管理。各管理部门要做好登记备案和借入借出审批手续,证件统一集中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过期失效证件不需要填报信息,证件遗失的需要登记并到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作废手续,并向证件保管部门提供作废手续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出国(境)证件自查工作,于1月20日前完成证件信息录入和自查工作。将《新乡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自查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gbk@xxmu.edu.cn,联系人:赵明锴,3029047;将《新乡医学院高级职称人员出国(境)证件自查情况登记表》(除中层领导干部外)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sk3029163@163.com,联系人:潘楠,3029163。其他人员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自行管理,组织排查并做好《新乡医学院其他人员出国(境)证件自查情况登记表》(除中层领导干部和高级职称之外所有人员)录入登记,同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信息(含单位名称、姓名、工号、联系电话等)于17日前报送国际交流处,联系人:班亚平,3029919。

(二)全面覆盖,扎实开展。要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证,统计上报做到准确无误。

(三)主动报告,严肃纪律。全校所有自查对象要主动报告个人持证情况,漏报瞒报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证件信息录入和查询方法。信息录入:个人工号登录校园网智慧校园门户,选择应用中心,进入外事管理系统,选择证照管理模块,点击证照管理—个人证照管理—新建—开始录入。证件查询:登陆微信,搜索“移民局”小程序,进入后可在证件查询功能查看证件情况。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国际交流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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