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教务处:关于在第十一届教学竞赛中增设“十佳微课”评选展播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8-04-19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院(部):

按照《新乡医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教学竞赛的通知》(校字〔2018〕9号)要求,学校将在5月中下旬举办第十一届教学竞赛,为进一步加快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持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第十一届教学竞赛中增设“十佳微课”评选展播活动。比赛要求如下:

一、参赛课件要求:

(一)参赛微课应属于我校2016和2017年建设的微课程项目,并参加微课与微课程验收后合格。

(二)参赛微课应上传学校综合网络教学平台,所属的微课程在教学平台上完成建课。

二、微课大赛程序:

(一)各院部负责组织对参赛微课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院部负责组织预评,原则上符合参赛条件的微课必须参加预评。

(三)在预评的基础上,各院部按照2个微课/门微课程的名额推荐参加学校评选。请于4月30日前将参赛微课名称和所属微课程名称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教务处对参加学校评选的微课进行资格审查。

(五)教务处组织微课评审专家对参赛微课进行网络评审。

三、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一)评分标准按《新乡医学院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微课制作的意见》(附件2)进行。

(二)评分采取评审专家网络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平均分。设学生评委1-2人。

(三)若出现得分相同或其他特殊情况由评委会裁决。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十佳微课”奖。评选出的“十佳微课”将在教学竞赛期间进行展播,并按照1000元/个予以奖励。

五、其他事项

教学竞赛是我校重要的教学活动,请各院(部)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充分展示微课程建设成果,持续推进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提高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步伐。

附件1.《新乡医学院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微课制作的意见》.docx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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