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6〕39号)和《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40号)要求,为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动态调控,将组织开展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6〕39号);
2.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40号);
3.各项目备案的《学科建设任务书》。
二、检查方式
1、自查。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通过自查,撰写《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成效报告》(提纲参见附件1),并按要求据实填写《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学科简况表》(见附件2)。表中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核查。2018年12月26日-12月31日。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学科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3、PPT汇报及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学科建设成效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和各学科负责人高度重视,对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情况认真梳理,全面总结。
2.将加盖单位公章学科简况表、建设成效报告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12月25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keban@xxmu.edu.cn。
四、联系方式
张伟 0373-3831331
邮箱:xuekeban@xxmu.edu.cn
附件1 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成效报告.docx
附件2 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学科简况表.doc
附件3 新乡医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年度考核名单.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