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12-30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新乡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发〔2017〕4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范围

(一)拟申报晋升(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二)拟申报晋升(转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三)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申请聘任人员。

以上范围均包括人事代理人员。

二、业绩统计范围

个人申报业绩应为《聘任证书》上聘任开始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

三、职称评审主要程序

(一)成立初评推荐组:各院(部)、附属医院、科研单位分别成立初评推荐组,负责本单位的初评推荐工作。人事处组织成立初评综合推荐组,负责校内非教学院(部)人员、辅导员、实验以及图书、档案、编辑、会计、经济、审计、工程等专业人员、三全学院校编人员职称初评推荐工作。各初评推荐组向人事处报备初评推荐组成员及量化办法;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二)组织报名:

1.参加正常晋升、转评、待聘人员到所在院部报名并提交业绩材料;

2.校内非教学院(部)人员、辅导员、实验以及图书、档案、编辑、会计、经济、审计、工程等专业人员、三全学院校编人员到初评综合推荐组报名并提交业绩材料;

3.正常晋升、转评人员提交《资格初审表》。

(三)资格初审:初评推荐组将报名人员名单、《资格初审表》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

(四)业绩材料公示:初评推荐组将业绩材料展示地点及时间报至人事处。人事处将统一在校园网公布,初评推荐组进行材料展示(参加“绿色通道”的人员材料可不量化,但要进行公开展示)。

(五)量化:初评推荐组进行业绩量化并公示。

(六)复审:资格复审小组对各初评推荐组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复审。

(七)指标核拨:学校职称领导小组根据省人社厅审核职称指标数和各初评推荐组申报符合条件人员的人数核拨指标。

(八)初评推荐:各初评推荐组将初评时间、地点、初评委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审批及备案。初评推荐组对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评议推荐(包括绿色通道人员),组织参评正高和转评人员答辩,并向人事处报送评议推荐情况报告(相关模板另行通知)。

(九)论文外审:人事处接收相关参评人员材料并对晋升正高人员论文进行外审。

(十)终评: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并公示评审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一)2019年1月2日-6日,成立初评推荐组,向人事处报备初评推荐组成员及量化办法。

(二)1月7日-9日,参加正常晋升、转评、待聘人员到所在初评推荐组报名并提交业绩材料,正常晋升、转评人员提交《资格初审表》。

(三)1月10日-14日,资格初审,初评推荐组将报名人员名单、《资格初审表》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

请相关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其他事宜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准备

(一)申报个人准备材料

1.资格初审表(见附件1),需初评推荐组负责人及审核人签字。

2.提交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晋升正高级人员和破格晋升正、副高级人员另需提交鉴定论文2篇(需复印件刊物封面、封底和正文一式两份,均不能留学校及本人姓名)。

已取得任职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只需报名,无需准备其他材料。

(二)初评推荐组准备材料

各初评推荐组评审推荐情况材料,包括报名情况、材料审核情况、公开展示情况、业绩量化情况、评审会议纪要(包括答辩情况、初评推荐情况及结果排序等)、论文外审费用(晋升正高级人员、破格晋升正、副高级人员)。

(三)通过初评需提供以下材料(可提前准备)

1.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0373-3029007。

2.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一式2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此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最新版http://www.hnzc.gov.cn。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新乡医学院”,代码为“19018007”)个人版软件规范输录、打印的《评审简表》2份(审核合格后复印5份)及电子文本。《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填写请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参考模板见附件)。

3.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校内版,见附件)一式1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普通高校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有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外语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件)、著作原件(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字数证明)。SCI、CSSCI、CSCD论文需附省级以上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其他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需填写“未检索到文章、著作情况说明”,不得计入评审条件(模板见附件)。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申报教师职务每人需提交本科生授课教案1章,高级实验师需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9.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说明:已取得任职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需提交其中的2.3.4.5.6.7.9.项材料。

六、材料整理要求

(一)业绩材料按照简表填写顺序整理。

(二)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按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三)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按简表填写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四)各种奖励、鉴定(结项)、质量工程、专利等证书复印件按简表填写顺序排好,单独装订。

(五)所提交期刊文章需在目录中标示出文章名称和作者名称,并折叠文章正文第一页以便快速查找。

(六)著作中如没有显示作者编写的章节,需要提供字数证明(需出版社开具)。

(七)文章如为“中文核心”,简表录入时标注“(核心)”,请各位老师如实标注,“科技核心”等非“中文核心”者,不能标注。

(八)简表中填写的业绩内容都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七、评审工作相关规定

(一)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条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附件2)、《河南省卫生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8]94号)(附件3)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了《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南省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附件4,5)

3.我校修订、完善了《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推荐办法》相关条件(附件6)。

(二)完善职称评审办法

1.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在附属医院工作校编人员可先晋升卫生系列职称。

2.各院(部)初评推荐组成员应由所在单位书记、院长、监督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三)关于申报学历问题

1.高校教师系列除医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无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实行认证

从2010年起,对参评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学历认证方式。一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 www.chsi.com.cn/xlcx/bgys.jsp)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是到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web/wsdt/guide?guideId=26802办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

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关于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统一截止到当年9月底。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的人员、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教授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八、论文外审费

对晋升正高级人员和破格晋升正、副高级人员需预缴鉴定论文外审费800元(预缴费用:每人鉴定外审2篇论文,其中每篇需2位专家评审,评审费为200元/篇/专家)。具体鉴定费用按鉴定单位收费要求,多退少补。

九、其他事项

(一)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初评推荐组应指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交和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各初评推荐组负责本组的材料审核、展示、业绩量化和初评推荐工作。各初评推荐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程序要求开展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量和业绩材料认定以及咨询服务工作。

(四)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资料,均可从河南省职称网浏览和下载。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楠 袁帅 暴风

联系电话:3029007

附件1.2018年职称评审相关附件.zip

附件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4号).doc

附件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5.河南省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doc

附件6.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推荐办法.docx

人事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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