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4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44号)文件精神,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继续实行考聘分离,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时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2014年9月30日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1969年(含)50周岁以上、女1974年(含)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二)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五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按照现任等级证书满五年的申报人员,应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现任岗位等级证书;按照工作年限的申报人员,申报三级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四级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五级于2018年9月底前转正定级。

(三)报考人员须为校本部在职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3月11日-3月24日: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按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二)3月25日-26日:单位现场复审(地址:行政楼214房间)

1.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须提交: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证书或晋升审批表、学历证书原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二份;

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五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按照等级证书满五年的申报人员,须提交现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或等级晋升审批表;按照工作年限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招工定级表或入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应从个人档案中抽取)、《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二份。

2.收费标准(各项费用均为新乡市公考办公布标准并交至公考办):岗位二级(技师)470元,岗位三级(高级工)365元,岗位四级(中级工)320元,岗位五级(初级工)275元。费用包含报名费、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不含教材费。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报名事宜,请到人事处综合科咨询。

2.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3.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联系电话:3831516

联系人:李 军 胡春华

人事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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