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新乡医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在学生自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广大学生参与评选工作,对推荐对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学院公示。各学院对拟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三天以上公示。
(三)学院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1)或《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4月22日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拟推荐的总名单及推荐表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成教楼413房间),电子版发校团委邮箱。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学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
联系人:范 博
电 话:0373-3029006
邮 箱:tuanwei@xxmu.edu.cn
附件:
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校团委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