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处《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对我系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1. 开题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2. 开题时间①定为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评审前一周进行;②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训计划另行规定。

3. 开题报告采用分组方式,由各导师负责组织进行,系内不再统一组织。开题报告评委会成员至少包含2个副高以上职称;开题报告方案须提前1周在系内备案,并在心理学系网页上公布。

4. 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须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开题报告。

5. 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须在2周内,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要求,认真完成论文计划表,经导师、教研室、系盖章后,报系内存档。

6. 硕士论文应符合《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

心理学系学位分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